🇼🇸 萨摩亚
萨摩亚国际公司(International Company)目前境外来源所得仍为 0% 有效税率,但依 2026 年 1 月制定的免税取消修法,2028 年 1 月 1 日起改采属地制,萨摩亚境内来源所得适用 27% 公司税。萨摩亚已于 2026 年 2 月 17 日移出欧盟税务不合作名单(仍在名单上的是“美属萨摩亚”)。台湾人经由萨摩亚公司投资中国大陆,仍须依规定向经济部申请许可或申报。
萨摩亚 重点条件一览
| 常见公司类型 | International Company(国际公司) |
|---|---|
| 企业所得税 | 境外来源所得目前有效税率为 0%;2028-01-01 起改属地制,萨摩亚境内来源所得为 27% |
| 设立成本(概略) | 约 US$500–US$1,500 |
| 年度维持 | 年费、注册代理人、注册地址 |
| 实质/申报要求 | UBO、CRS;纯控股一般无独立实质规定;属地制申报将上路 |
| 适合用途 | 控股、资产持有 |
| 银行开户 | 离岸开户趋严,需充分 KYC |
| 最近变动 | 2026-01 制定免税取消修法(2028-01-01 起改属地制);2026-02-17 移出欧盟不合作名单 |
萨摩亚 考量重点
- 免税制度将于 2028 年起转为属地制,既有结构应预先评估过渡影响。
- 虽无针对纯控股的独立经济实质规定,仍须符 UBO 与信息交换要求。
- 母国 CFC/实质课税规则仍可能适用,不宜视为整体免税。
- 台湾人持股超过 10% 或担任董监事、经理人,再经萨摩亚公司投资中国大陆者,属“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”,须先向经济部申请许可或依限额申报。
萨摩亚 2026 年修法改了什么?2028 年前后有何不同
萨摩亚国际金融管理局(SIFA)2026 年 2 月 18 日新闻稿证实,《Miscellaneous (Removal of Tax Exemption for International Companies) Amendment Act 2026》已于 2026 年 1 月制定;《Samoa Observer》2025 年 12 月 17 日报道该法案时指出,新制设有过渡期、2028 年全面实施,国际公司将与本地企业适用同一套税制。
依萨摩亚税务部(Ministry of Revenue)公布的税率,公司所得税为 27%。注册代理业者整理的新制为:2028 年 1 月 1 日起,国际公司的萨摩亚境内来源所得适用 27%、境外来源所得维持 0% 有效税率。过渡细则(申报格式、既有公司的安排)以 SIFA 最新公告为准。
来源:SIFA 新闻稿(2026-02-18):Samoa Welcomes Removal from the European Union Tax Blacklist
台湾人用萨摩亚公司投资中国大陆,要向经济部申报吗?
要。依《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》第 3 条第 2 项,台湾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第三地区公司(例如萨摩亚国际公司),并担任该公司董事、监察人、经理人或相当职位,或持股超过 10%,而该公司在中国大陆创设公司、增资、取得股权或设立分公司者,就属于“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”。经由萨摩亚公司间接进行,这项义务并不会消失。
程序上(同办法第 6、8、10 条):原则上须事先向经济部申请许可;个案累计投资金额在经济部公告限额以下者,可改为申报方式办理,并应于实行后 6 个月内申报;日后将大陆投资事业的股本或盈余汇回,须于汇回后 1 个月内报备。
未经许可或申报,依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》第 86 条,一般类项目可处新台币 5 万元以上 2,500 万元以下罚款,并可责令其限期停止或改正。本段依全国法规数据库所载该办法 2024-08-08 修正版整理、本站 2026-09-12 查核;申报限额与表格以经济部投资审议司最新公告为准。
来源:全国法规数据库 — 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
萨摩亚 2028 年改属地制后,台湾的 CFC 规定还会适用吗?
很可能仍会。台湾《所得税法》第 43 条之 3 对“低税负国家或地区”有两种定义:公司税率未超过台湾税率的 70%(即 14%),或“仅对其境内来源所得课税”。萨摩亚 2028 年起的属地制,是只对萨摩亚境内来源所得课 27%、境外来源所得维持 0%,就条文定义而言仍属“仅对其境内来源所得课税”。
因此,台湾营利事业及其关系人合计持有萨摩亚关系企业 50% 以上、或对其具有重大影响力者,除非该公司在当地有实质营运活动,或当年度盈余在财政部所定基准以下,否则即使盈余不分配,也要按持股比例在台湾确认投资收益;个人另依《所得基本税额条例》第 12 条之 1 适用个人 CFC。
若是台湾公司经许可、通过萨摩亚公司投资大陆,依《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》第 24 条第 2 项,萨摩亚公司投资收益中源自大陆转投资的部分,视为大陆地区来源所得并入课税,已在大陆及第三地区缴纳的所得税可在限额内抵免。实际适用以国税局个案认定为准。
来源:全国法规数据库 — 所得税法第 43 条之 3(营利事业 CFC、低税负定义)
萨摩亚 申请流程
- 通过持牌注册代理人设立国际公司。
- 登记UBO并指派董事。
- 开立银行账户并备妥 KYC 文件。
- 关注属地制过渡规定并逐年缴费维持。
萨摩亚 常见问题
萨摩亚国际公司还能享免税吗?2028 年以后呢?
过渡期内,境外来源所得仍为 0% 有效税率;依 2026 年 1 月制定的修法,2028 年 1 月 1 日起取消全面免税、改采属地制,萨摩亚境内来源所得适用 27% 公司税,境外来源所得维持 0%。既有结构宜提早评估过渡影响,细则以 SIFA 最新公告为准。
萨摩亚不是在欧盟黑名单上吗?
已经不是。欧盟理事会于 2026 年 2 月 17 日将萨摩亚(连同斐济、特立尼达和多巴哥)移出不合作税务管辖区名单(Annex I)。常被搞混的是美属萨摩亚(American Samoa):它是美国属地、与萨摩亚独立国不同,至今仍在这份共 10 个管辖区名单上。名单每年更新两次,以欧盟最新公告为准。
用萨摩亚公司投资大陆,一定要跟经济部申请吗?
台湾人持股超过 10% 或担任董监事、经理人,而萨摩亚公司在大陆有投资行为,就属陆投:原则上须事先申请许可,个案累计金额在经济部公告限额以下者可改为实行后 6 个月内申报;未依规定者,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 86 条可处新台币 5 万元至 2,500 万元罚款。
萨摩亚公司能规避我国税务申报义务吗?
不能。即使 2028 年起改采属地制,萨摩亚“仅对境内来源所得课税”仍符合台湾所得税法第 43 条之 3 的低税负定义,CFC(受控外国公司)与实质课税规则仍可能适用;经由它投资大陆也须依规定向经济部申请许可或申报。不应视为规避申报义务的工具,宜先咨询专业。
怎么查证这个管辖区的公司设立与税务、合规规定是否最新?
各管辖区的税制、年费、经济实质与受益所有人(UBO)规定常修法,建议:①查该地官方公司登记或税务主管机关公告(本页下方有官方来源链接)②核对本页标示的资料日期③了解设立后的年度申报、做账审计与经济实质义务,不只看设立费④对“夸大节税效果”“宣称设立后没有申报或合规义务”等代办话术保持警觉,重大决定咨询合格税务/法律专业人士。本站为公开资料中立整理,一律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
萨摩亚的官方公司登记在哪查、是否公开?
| 官方登记机关 | Samoa International Finance Authority(SIFA) |
|---|---|
| 公众可否查册 | 🔒 无公开在线查册(须经代理人或书面申请) |
| 说明 | 国际公司资料不公开查册,以保密著称。 |
| 官方查询 | 前往官方登记查询 ↗ |
以上为官方公司登记机关之公开信息整理;公众查册规则与受益所有权披露常有变动,请以官方最新规定为准。 看各管辖区登记透明度对照表 →
关于 萨摩亚,常有人这样问
萨摩亚 官方资料来源
- 萨摩亚国际金融管理局(SIFA)
- 欧盟委员会税务与海关总署:EU 不合作税务管辖区名单更新(2026-02-17)
- SIFA 新闻稿(2026-02-18):Samoa Welcomes Removal from the European Union Tax Blacklist
- Samoa Ministry of Revenue — Rates(公司所得税 27%)
- Samoa Observer(2025-12-17):Bill to remove Samoa from EU blacklist
- 全国法规数据库 — 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许可办法
- 全国法规数据库 —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(第 24、35、86 条)
- 全国法规数据库 — 所得税法第 43 条之 3(营利事业 CFC、低税负定义)
官方来源:萨摩亚国际金融管理局(SIFA) · 资料日期:2026-09-12。本页为公开资料中立整理,仅供参考、非税务/法律建议,方案以官方最新公告为准。